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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当事人如何向对方主张已付的律师费?(14)

2021-11-20

每周说法|法律知识普及系列(14)

当事人如何向对方主张已付的律师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案例:2020年8月4日,原告(买方)与被告(卖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佛山市顺德区的房产,总计转让款为1400000元。定金140000元。合同约定,若构成根本违约,买受人 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不动产买卖合同,并有权要求出售人双倍返还定金或要求出售人支付不动产成交价20%的违约金,同时要求出售人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其他款项。因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以诉讼形式向违约方主张权利的,违约方必须承担守约方所支出的相关费用(包括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等)。合同签订后,原告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发现案涉房产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无法办理贷款、过户等相关手续。原告曾多次催促被告,要求被告尽快处理好被查封问题,以便继续履行合同,但被告均消回应,拒不配合,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被告。原告因主张本案权利聘请律师花费律师费18000元并申请财产保全花费担保费2000元。

判决: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各自全面履行自身的义务。涉案房屋在2020年9月27日被人民法院查封,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故原告诉请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定金及支付中介费、律师费、担保费于法有据,本院子以支持。

 

【律师提示】

一、建议签订合同时写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二、守约方起诉并获得胜诉;

三、守约方已实际支付了律师费并有发票。四、如约定风险收费而没有实际支付律师费则是难以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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