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福建全省共发生火灾129起,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83.7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81.1%,直接财产损失下降91.9%。
分析2月份我省火灾形势,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亡人火灾得到有效控制。2月份全省未发生亡人火灾,去年同期全省共发生亡人火灾5起,造成10人死亡。
二、村(居)民住宅、宿舍火灾多发,占火灾总数比重大。从起火场所上看,村(居)民住宅、宿舍等居住场所发生火灾最多,共发生火灾68起,直接财产损失38.03万元,火灾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占总数的52.7%和45.4%。
三、农村地区火灾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下降幅度大。2月份,全省农村地区共发生火灾36起,直接财产损失26.16万元,分别占火灾总量的27.9%和31.2%,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86.4%和90.5%。
四、电气和生活用火不慎仍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从发生火灾的原因来看,电气和生活用火不慎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因电气引起的火灾57起,直接财产损失29.76万元,分别占总数的44.2%和35.5%;因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的火灾12起,占总数的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