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关于发布《广播电视高塔供电、防雷、给排水、通风和消防系统运行维护规程》一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
2005年5月8日
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海峡之声广播电台,中央
推荐性行业标准:
GY/T208-2005《广播电视高塔供电、防雷、给排水、通风和消防系统运行维护规程》。
该标准自二○○五年六月一日起实施。
上述行业标准由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负责发行。(网上电子发行网址为:http://www.abp.gov.cn/biaozhun/index.asp)。联系电话:(010)86093424,86092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