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国家能源聊城发电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国电聊城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52%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底价2.93亿元。信息披露日期为1月14日至2月13日。
这部分股权,为国家能源聊城发电有限公司(下称聊城发电)所有。该公司隶属于国家能源集团。披露文件显示,聊城生物质发电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资本5200万元,位于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主要从事利用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电售电、开发与清洁发展机制相关的经营交易、生物质燃料及灰渣综合利用等业务。
聊城生物质发电正处于亏损局面。
审计报告数据显示,聊城生物质发电2018年营收1957.11万元,亏损2953.63万元;资产总计4236.28万元,负债2.94亿元,已严重资不抵债。截至2019年10月底,该公司营业收入为0元,亏损1936.38万元。股权转让方聊城发电成立于2006年3月,注册资本8.87亿元,共持有聊城生物质发电52%股权。此次转让后,聊城发电不再持有后者任何股份。
天眼查信息显示,聊城发电主营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和经营。
据聊城发电官网显示,其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西郊,安装四台60万千瓦燃煤机组,是国家“九五”重点建设工程,也是山东省“西电东送”的主要电力支撑点。聊城生物质发电的另外两名股东,为聊城慧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鑫鹏源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0%和18%。本次控股权的转让,这两家股东将放弃优先受让权。同时,企业管理层将不参与受让。挂牌转让的意向受让方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用。
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发布的《2019中国生物质发电产业排名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1784万千瓦,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中占比为0.5%,远低于世界平均25%的占比水平。中国生物质能源产业联盟常务副秘书长张大勇曾公开表示,中国生物质能源企业收入,约50%来源于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
目前,生物质发电企业难以盈利,相关补贴却在逐渐下调。
2018年,燃煤生物质耦合发电项目正式从国家补贴目录中剔除。2019年9月,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表示,对于生物质发电新增项目,此后拟将不再列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2019年9月底,财政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表示,对于生物质发电新增项目,此后拟将不再列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一时间,在行业内引起了较大的轰动。对此,中国投资协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华环保联合会、全国工商联新能商会四家集体上书发布意见稿的三大部委,建议仍将生物质发电纳入中央财政支持,不宜下放地方。
早在2019年3月份,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李晓鹏在接受采访时就表示,目前生物质发电行业正处在技术提升、产业培育的关键期,爬坡过坎阶段还离不开政策支持,建议要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关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继续支持行业高质量发展。
业内不提倡取消补贴的原因有二:一是就目前情况来看,与生物质发电相关的企业难盈利;二是生物质发电与光伏风电等存在本质上的不同。
中国生物质能源产业联盟常务副秘书长张大勇曾表示,我国生物质能源企业收入,约有50%来源于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有专业机构测算,一座年处理规模30万吨的农林生物质发电厂,在缺少国家电价补贴收入的情况下,每年将亏损3500万元。
另一方面,相对于光伏和风电,农林废弃物发电是切实的关系到民生问题,不仅是能源利用的一种方式,更是处理有机废物的较佳方式之一,是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
资料显示,生物质发电项目无论是在供电、供热、供能方面,都要比风电和光伏更加稳定。在同等装机容量下,生物质发电的发电量是光伏的8到10倍,所以在大力推进清洁能源的情况下,生物质发电也不能缺席。
2018年,我国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已达到1784万千瓦。虽然如此,但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中只占0.5%的份额,远低于世界平均25%的水平,我国生物质发电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近两年,生物质发电的补贴逐渐下调。2019年,财政部下发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显示,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为1亿元;近日,《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中显示,2020年生物质能发电补助资金达7339万元。
众所周知,光伏发电、风电和可再生能源的补贴取消是必然趋势,但具体会什么时候取消还在进一步的确认中。
为了避免生物质发电补贴取消的过渡阶段,有专业人士建议道,增加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行业升级的专项资金,开展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的重大科技攻关和政策体系研究;此外,还要加大“金融创新”,探索村集体、农村经济组织等以土地入股等方式缓解相关企业的经营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