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南街三村"4·25"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情况12月23日公布,23名事故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其中7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北京市安监局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查明,该起事故是一起因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非法经营、违法建设、违规出租未得到有效查处导致的重大火灾责任事故。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对 《大兴区旧宫镇南街三村 "4·25"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对23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7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名责任人被实施了治安处罚,15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同时,责成大兴区委、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大兴区旧宫镇南街三村振兴北路27号户主张军的妻子勾某已被公安机关实施了治安处罚。
2011年4月25日0时30分许,位于大兴区旧宫镇南街三村振兴北路27号在农民宅基地上自建的4层楼房发生火灾,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造成18人死亡、24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86.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