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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违章的涵义,危害及主要表现形式

2019-12-16

习惯性违章是造成人身伤害的主要原因,据统计,电力生产人身事故中,70-80%是习惯性违章造成的,可见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因此反习惯性违章工作将是搞好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使广大员工明白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及危害,现将习惯性违章的内涵、表现及危害汇总如下,以便大家很好的学习及预防。

一、习惯性违章的涵义和种类:

所谓习惯性违章,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形式有多种,按照违章的性质来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

1、习惯性违章操作,即那些在操作中,沿袭不良的传统习惯做法,违反安全规程规定的操作技术或操作程序的行为。

2、习惯性违章作业,即违反安全规程,按照不良的传统习惯,随心所欲地进行生产或施工活动。

3、习惯性违章指挥,即负责人(或各级领导)在指挥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规程,按照不良的传统习惯进行指挥的行为。

二、习惯性违章的危害性:

违章分为习惯性违章和偶然性违章。习惯性违章与偶然性违章相比,习惯性违章造成事故的机会更多,概率更高,因此危害性更大。

1、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的顽固性。

习惯性违章是有一定的心里定势支配的,并且是一种习惯性的动作方式,因而具有顽固性、多发性特点,往往不容易纠正。只有支配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心里定势不改变,习惯性动作方式不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就会反复发生,直到行为人受到事故的惩罚。

2、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的潜在性。

一些习惯性违章行为往往不是行为者有意所为,而是习惯成自燃的结果。对习惯性违章行为,由于人们看的多了,习以为常,所以,根本没把它当回事。"身在险中不知险",容易使人对违章现象丧失警惕性。

3、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它会危害几代人。

对现有的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分析,他们身上的一些"不良习惯性为的方式",不是他们自己"发明的",而是从老职工身上"学来的"。看到老职工违章操作"既省力,又没出事",自己也盲目地仿效,而且又用自己的习惯性行为方式,去影响新一代职工。这些不良的习惯性行为方式如不彻底根治,必然导致一脉相承,代代相传。

4、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的排他性。

有些习惯性违章的工人,对安全规程根本学不进,不遵守,总以为自己的习惯性方式"管用",而安全规程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其结果,必然严重地妨碍安全规程的贯彻执行。

三、习惯性违章的认定标准:

1、工作场所不能保持整洁,随意堆放工器具和用料,收工前,不进行工器具和物料的清整与摆放;

2、随意在楼板或建筑物结构上打孔;

3、用管道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或在栏杆上搭设脚手架;

4、在需要加盖盖板之处,不加盖盖板;

5、在通道口随意放置物料;

6、将消防器材移做他用;

7、在工作场所存放易燃物品;

8、不按规定进行着装;

9、接触高温物体工作,不戴防护手套,不穿专用防护服;

10、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

11、在机器转动时进行皮带校正工作;

12、在机器未完全停止以前,进行修理工作;

13、在机器运行中清扫、擦拭或润滑转动部位;

14、没有做好措施,翻越栏杆进行其他工作;

15、在运行的设备上行走或坐立;

16、上爬梯时不注意逐档检查;

17、随意拆除电气设备接地装置;

18、使用有缺陷的大锤作业;

19、凿击坚硬或脆性物体时,不戴防护眼镜;

20、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进行研磨工作;

21、使用前没有对电动工器具进行检查,致使使用带缺陷的电动工器具;

22、使用电动工器具时不戴绝缘手套;

23、不熟悉使用方法,擅自使用电气、风动工具和喷灯;

24、在有可能突然下落的设备下面进行工作;

25、在机车驶近时抢过铁道;

26、在车辆下面或两节车厢中间穿行;

27、砸煤时不戴防护眼镜;

28、不能及时消除煤堆形成的陡坡;

29、卸煤工从车厢上直接跳下;

30、用吊斗或铲车等起重设施,进行运载作业人员或工具;

31、在卷扬设备运行时跨越钢丝绳;

32、把手伸入输煤皮带遮拦内加油;

33、在输煤皮带上站立、穿越或行走;

34、在皮带运行时,用铁锹清理皮带滚筒上的粘煤;

35、桶落煤筒内堵煤时上下同时进行桶煤,且不做好措施;

36、穿锭有铁掌的鞋子进入油区、制氢站;

37、用带有铁套的胶皮管进行卸油;

38、不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隔绝即从事电、火焊作业;

39、徒手直接去拔堵塞给煤机的煤块;

40、除灰时不按规定着装;

41、现场敲打堵煤的给煤机落煤管时,不戴耳塞;

42、在制粉设备或输煤栈桥吸烟;

43、在吊物下停留或通行;

44、戴线手套用手转动转子;

45、在轴瓦就位时手拿轴瓦边缘;

46、不经检测就随意进入井下或沟内工作;

47、不经检测就进入密闭容器进行工作;

48、擅自检修带压力的管道;

49、用手指伸入螺丝孔内触摸;

50、抹布缠绕在手上进行擦拭运转设备;

51、用燃烧的火柴投入地下室内作检查;

52、站在梯子上工作时不使用安全带;

53、监护人同时担任其他工作;

54、用肩扛、背驮或怀抱的方法搬运危险品;

55、将酸洗废液直接排入河流;

56、把安全带挂在不牢固的物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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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高处作业不使用工具袋;

58、高处作业时,将工具及材料随意上下抛掷;

59、在不坚固的结构上侥幸工作;

60、使用吊栏工作时不使用安全绳和安全带;

61、站在梯顶工作;

62、将梯子放在门前使用;

63、在驾驶室内存放易燃物品;

64、利用吊物上升或下降;

65、肩扛重物攀登移动式梯子或软梯;

66、车未停稳便上、下车;

67、采用掏挖的方式进行取煤;

68、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

69、雷雨天气不穿绝缘靴、巡视室外高压设备;

70、进出高压室时,不随手将门锁好;

71、带负荷拉刀闸;

72、对微机闭锁(或机械闭锁)随意进行解锁;

73、用缠绕的方法装设接地线;

74、在室外地面高压设备上工作时,四周不设围栏;

75、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76、在带电作业过程中设备突然停电时,视为设备无电;

77、等电位作业传递工具和材料时,不使用绝缘工具或绝缘绳索;

78、带电断开或合上空载线路上不戴护目镜;

79、带电水冲洗密封不良的设备;

80、在开挖的土方斜坡上放置物料;

81、敷设电缆时,用手搬动滑轮;

82、在带电体、带油体附近点火炉或喷灯;

83、电器设备着火,使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84、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进行测量;

85、搅拌熔化的电缆胶时,使用冰冷的金属棒进行搅拌,容易发生溅出物伤人;

86、脚蹬吊物指挥起吊;

87、登高释放感应电流时,不系安全带;

88、在高处平台上倒退行走;

89、擅自使用有缺陷的吊栏作业;

90、随意移动孔洞盖板,不设临时安全措施;

91、非起重人员从事起重作业;

92、非电工接引电线;

93、从自己头上往身后递焊枪,易造成触电事故;

94、不采取安全措施,在带电线路下方穿越放线;

95、擅自将非安全电压照明移入炉膛;

96、起吊时超重进行起吊;

97、从事切割作业前,不清理现场;

98、随意跨越停用的输煤皮带;

99、约定手势作指挥信号;

100、钻到运行中的皮带下部架构内清理积煤;

101、未放水或"泄压"即进行"高加"热态检漏;

102、带电部位不设明显警告标志;

103、冒险在"T"型或"工"字梁上行走;

104、氧气带绑扎不紧,容易造成作业者灼伤事件;

105、设备检修前,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同时到检修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已正确地执行。

106、非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

107、无操作票操作,无工作票工作。

108、填写操作票涂改,电气设备不按规定使用双重名称。

109、现场工作时,工作票、危险因素控制卡不随身带。

110、在油泵、阀门等处进行加盘根工作时,不开工作票。

111、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变更手续。

112、转动设备检修结束后,工作票未收回就送电试转。

113、检修工作超过期限,不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114、检修工作结束,不及时进行工作票终结。

115、几个电气操作项目合写在一张操作票上,不分别填写。

116、 擅自扩大工作票内的工作内容。

117、进人生产现场工作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18、工作人员工作前不了解、不检查安全措施就工作c

119、 操作前不认真查看操作票是否都审查签名而进行操作。

120、操作中不按操作票逐项操作打""。

121、同时持两份操作票,交叉操作。

122、工作班人员与工作票成员不符合,工作成员不了解工作内容。

123、检修过程中,工作负责人短时离开现场,不指定临时代理人。

124、未查明工作票是否交回和是否具备送电条件即送电。

125、在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未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126、操作时不唱票、不复诵或唱票、复诵不严肃,声音微弱,双方听不清。

127、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不共同到检修现场检查。

128、操作监护人不到位,操作人擅自操作。

129、操作监护人不监护,与操作人一起操作,或脱离岗位去从事其它活动。

130、操作前不核对操作位置,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不核对模拟图

131、运行班长对许可进行夜间抢修工作的事项,不进行详细记录。

132、岗位交接班制不严,不在岗位进行交接,或交接时不认真;不清楚。

133、不按规定进行设备系统工况检查,或未到正点以及接班人未签字就交接班。

134、值班记录本记录马虎、不全、字迹看不清。

135、巡回检查不准时,检查不到位或不按巡回检查路线检查设备。

136、设备不按规定时间做定期切换工作。

137、制粉系统不进行定期抽粉和执行粉仓降粉工作。

138、值班监盘不认真,表计变化发现不及时,抄表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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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值班人员不按时进行锅炉与汽机校对汽温汽压。

140、热力系统重大操作,监护不到位或降低监护级别。

141、擅自移动安全设施或变更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进行工作。

142、装挂接地线前不验电或使用不合格的验电器。

143、工作结束后,漏拆自行加装的接地线等,安全措施未恢复至开工前状况。

144、电机试转、外壳未接地。

145、电动工具无接地线。

146、漏挂、错挂、未挂禁告牌及标示牌。

147、高压试验时,带电设备周围及通道未设围栏标志。

148、接电源时,将电源线直接挂在刀闸保险上口。

149、更换保险丝用铜丝、铝丝、铁丝等代替。

150、乱接乱拉低压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线电缆。

151、使用外壳已破损的刀闸电源接线板,不使用电源插头,将导线直接插入带电的插座。

152、使用无盖电源刀闸。

153、使用手提电钻、磨光机、手提砂轮等电气工具不戴绝缘手套,不使用漏电保护

154、检修工作结束后,电动工器具或行灯电源未切断就收电源线。

155、使用超周期或绝缘不合格的电气工器具进行工作。

156、在仪表保护电源回路上接电炉等负载。

157、 电气操作时不使用绝缘工具。

158、未经许可任意解除闭锁装置。

159、巡检人员动手摸开关机构或移动遮栏越过安全距离。

160、低压带电作业不设专人监护。

161、使用钳形电流表测量电流时未戴绝缘手套。

162、以为停运已久的设备,盲目在设备上工作。

163、约时停送电或启动设备。

164、在控制保护回路上工作,不带图纸,不核对现场接线端子编号,凭经验工作。

165、带长木杆、钢管类、梯子等长物进入高压室、升压站时无人随行监护。

166、在带电设备周围,用钢卷尺、皮尺进行测量工作。

167、没有查清电缆是否带有电压,盲目锯割。

168、开启电焊机时,一手搭在焊机上,另一手推开关。

169、进行电焊工作时,焊机外壳不接地或使用缺陷的焊接工具。

170、雷雨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171、 临近工作范围的带电设备,安全距离不符合安规要求而进行工作。

172、进行电气工作时不穿绝缘鞋。

173、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174、登铁塔工作时不穿防滑鞋,在塔上工作不系安全带。

175、安全带使用前不检查,使用中不按规定佩带。

176、安全带、安全绳未定期进行静拉力试验。

177、使用安全带时,挂钩挂在不牢固的构件上。

178、用不合格的钢丝绳、麻绳来起吊重物。

179、戴安全帽时未系好帽带。

180、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不正确地使用梯子,梯子与地面的倾斜角过大或过小,将梯子放在木箱等不稳固支持物上就登高工作,或人在梯子上工作时移动梯子。

181、将梯子靠在变压器或瓷瓶上工作。

182、 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未做好触电坠落安全措施。

183、站在梯子上工作无人监护和无人扶好梯子。

184、在没有装设高栏杆的平台和脚手架上工作,无防护措施。

185、搭设脚手架时,脚手架及踏板绑扎不牢固,脚手板敷设虚悬,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厚度不合规定,脚手板两头未绑扎。

186、对开启的电缆孔洞、地沟盖板等,未设安全标志。

187、在屋顶、杆塔、吊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高处作业,临空作业的一面未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

188、楼梯、平台、栏杆、盖板检修中拆除后,未及时恢复。

189、在玻璃钢瓦、木板顶、油毛毡、石棉瓦等处上部工作,未采取防止踩空坠落安全措施。

190、酒后进行登高作业。

191、监护人不到场,工作人员擅自登高作业。

19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进行登高作业。

193、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或遮栏打开,或将手伸人栏内。

194、在裸露的齿轮、链条、皮带轴头等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其它工作。

195、从事机械加工时戴手套作业,戴手套或把抹布缠在手上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

196、机械加工时,在设备运转中不停车变速。

197、机械加工时,所加工件长度或直径超过规定值,仍然强行加工。

198、女工进入生产现场,未将长发盘在帽内。

199、转动设备靠背轮等处未加设防护罩,或防护罩未固定牢就启动。

200、起动输煤皮带,没有进行联系,也未启动警告铃。

201、在输煤皮带上站立或在未设跨桥处跨越皮带。

202、在转动的输煤皮带架上清理积煤。

203、进入磨煤机进口清理堵煤时,不压回粉管封气器,不停电源,不设监护人。

204、氧气瓶、乙炔气瓶同车搬运。

205、氧气瓶、乙炔气瓶使用中间距不符合规定要求(应不小于8米)。

206、氧气瓶、乙炔气瓶在露天无遮盖、暴晒。

207、上班不按规定穿工作服,有穿汗衫、短裤、裙子、穿拖鞋、高跟鞋、凉鞋等现象。

208、热工人员在现场时,不与运行人员联系就动表计及测点。

209、检修工作结束,验收马虎,现场不清理。

210、工作任务不明确,不事先进行了解,盲目跟在别人后面工作。

211、 进人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坐在安全帽上休息。

212、进入厂区内吸烟。

213、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打扑克、织毛衣等。

214、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电气工作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装拆保险不戴防护眼镜。

215、在除氧器等容器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的照明及电气工器具及通风设备等。

216、高空作业,在行进和换位中失去防坠落保护。

217、擅自退出灭火保护等主保护运行。

218、在热力系统设备上作业未消压,或消压措施不当。

219、人员未经安全教育考试就进人生产现场工作。

220、热机停送电,不使用"停送电联络单"。

221、现场安全设施工作中拆除、挪位未及时复位。

222、临时安全措施不能完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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