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18时43分,衡水消防冀州中队通信室接到报警:位于冀州市前店村一处生产塑料制品的洁净厂房着火,情况危急,请消防部门迅速前往扑救。火情就是命令,衡水冀州中队立即组织指挥作战队员迅速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其厂房房顶正在燃烧,火势处于发展阶段,有蔓延迹象。时间紧迫,天公不作美又刮起大风。一旦火势蔓延,整个厂区会毁于一旦,并且危及周边民房,造成重大的损失。冀州中队指挥员迅速部署,命令下达后战斗立即展开。战斗员利用梯子登上房顶进行灭火,直击火点,消灭残火。经过近半个小时的扑救,大火被扑灭。
此次灭火战斗,参战官兵勇敢顽强,为人民利益不怕牺牲,将人民财产放到首位。把人民的财产损失降到了最低,在场群众无不拍手称好:"消防战士不愧是人民的子弟兵。
经侦查,该厂房起火原因是由于该厂电线短路引燃厂房房顶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