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柜主机火灾报警时的处置:
火灾报警时,现场警铃或声光警报器鸣响,主机红色火警指示灯常亮,并伴有扬声器的鸣响和人工语音的提示“发生火灾,请到现场确认”,此时请沉着处置。
按显示屏信息对现场火情确认(当人工现场确认或手报按钮、烟温感等二报发生,进入以下程序)
一、消防控制柜真实火警:
1、确认“联动控制锁”打在自动;
2、确认“面板操作锁"打在允许;
3、按下“火灾断定按钮”2秒以上,直一至按钮红灯点亮。
(此时包括警铃、广播、送风机、排烟机、消防泵、电梯等可由软件设置的联动设备、接点移报、打印机等即使处于屏蔽或停止状态,都将迅速恢复联动。)
4、按下手动启动按钮,启动相关重要设备。确认需要起动的终端设备,按下该按钮,按钮的启动灯(红色)同时点亮,设备被启动后,若收到该设备的反馈信号时,则认为其启动完成,该按钮的反馈灯(红色)点亮。
注意,不论主机在手动还是自动状态,手动启动设备均有效。
5、拨打119报火警;
二、消防控制柜火灾后处理:
完成火灾处置,确认灭火后,必须恢复主机到正常监视状态。
1、音响停止:
对主机和声光报警设备消音按下“主音响”和“声光报警”按钮,“主音响”和“声光报警”按钮灯由熄灭变常亮。
2、主机复位:
首先对现场按下的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火灾触发器件及联动设备作复位处理。再按复位按钮对主机进行复位。主机开关均需恢复正常监视状态,否则开关注意灯会红灯闪烁。保存好消防控制设备的报警、灭火的原始记录。
三、消防控制柜误报火警的处理:
1、现场观察是否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气流速度是否过大等干扰因素存在。如环境干扰因素存在,应考虑更换探测器类型或排除干扰因素,并记录在案;
2、对主机和声光报警设备消音按下“主音响”和“声光报警”按钮,“主音响”和“声光报警”按钮灯由熄灭变常亮。对现场误报的手动报警按钮等火灾触发器件尽 快作复位或更换处理;
3、按复位按钮对主机进行复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