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9时36分左右,温州市县学前中山派出所门口有人引爆炸弹,据现场目击群众称,在点第二个爆炸物时被民警制服。事发现场地上有爆炸过后留下的钢珠,鞭炮,打火机,螺丝等填充物。
下午,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中山派出所向媒体通报,温州市爆炸案引爆人身份已查明,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和多年吸毒史。
当日上午9时35分,市区县学前路48号附近发出爆炸声,鹿城公安分局中山派出所民警迅速立即赶至现场处置这起爆炸案件,并将嫌疑人当场制服,现场缴获另一个尚未引爆的爆燃物。经初步勘查,引爆的爆燃物由鞭炮与打火机捆绑而成,爆炸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初步审讯,嫌疑人胡某,1957年出生,鹿城区人,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有多年吸毒史,案发前刚吞食过高浓度冰毒,神志恍惚。根据法医建议,嫌疑人已被送往医院洗胃救治。目前,具体案情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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